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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顺市人民政府、罗甸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职、人事调整通知
安顺市人民政府
关于支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各县、自治县、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,市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事业单位:
市人民政府决定:
支洋同志任安顺市房屋产权管理处处长;
郭元园同志任安顺市中医院院长,不再担任安顺市妇幼保健院(安顺市儿童医院、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)院长(主任)职务;
蒋贵川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(安顺市农业机械局)主任(局长)职务。
2019年12月14日
罗甸县人民政府
关于李鑫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罗府任〔2019〕18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斛兴街道办事处,县府各工作部门:
根据罗干任〔2019〕131号文件,决定:
李鑫同志任斛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肖大雷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罗国龙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罗伟同志任县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(试用期一年);
李春明同志任县扶贫开发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罗甸县人民政府
关于敖永冰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
罗府任〔2019〕19号
贵州红水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:
根据罗干任〔2019〕131号文件,推荐:
敖永冰同志任贵州红水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)副总经理(试用期一年);
唐先智同志任贵州红水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)总会计师(试用期一年)。
请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。
(来源:安顺市人民政府网、罗甸县人民政府网)
编辑设计:王迟 王琳
统筹:胡莹
编审:王璐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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